永州工贸学校2015年下期期末考试教师监考与评卷 奖惩方案
日期:2016-01-17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95

永州工贸学校2015年下期期末考试教师监考与评卷

奖惩方案

 

期末考试是对学生一个学期以来学习成果的检验,也是对老师教学成果的检验。监考与评卷是学校期末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检验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也是体现教师师德师风、爱岗敬业的重要环节。为严肃考纪考风,公平公正监考与阅卷,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效果,特制订教师监考与评卷的奖惩方案: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考工作,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和蔼热情地对待考生。

二、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首先要仔细检查考生桌面、抽屉及座位周围是否摆放有书籍、笔记本、纸张或其它可疑挟带物,并向考生宣布检查情况,声明责任。

三、监考人员不得对试题内容做任何解释(解释试卷印刷错漏除外),不准在考场内评论学生答卷。

四、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纪苗头时,有行使1-2次的警告权;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时,必须立即制止。对确认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监考员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和材料,如实、详细地做好记录,考试结束后上交教务科。

五、监考人员有权制止其它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六、监考人员要模范地带头遵守考场纪律,及时严肃地制止违纪行为和处理舞弊事件。

七、监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考务办公室领卷;开考前迟到一次扣2元;开考后3分钟还不到考场的监考人员扣5元;开考后15分钟还不到考场者扣10元。提前收卷者,每次扣5元,本场次监考提前下考者扣10元。

八、监考人员在监考工作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考场内或走廊上吸烟;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打手机、发短信;不准抄题、做题或将试卷传出考场和当场阅卷;不得做其他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监考人员应互相提醒监督,巡考人员要督促检查。监考员如在同场考试中发生上述监考违纪行为,每次扣5元。

九、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时间。考试结束时,监考员要准时收卷,检查试卷是否与发卷时相符,并按要求装订、密封试卷并上交教务科。不按规定核对试卷份数,混装、错装试卷、倒装试卷等给改卷工作造成影响的,每次扣5元;不认真履行监考员职责,遗忘、丢失考生试卷(答题卡)的,每次扣10元。

十、考场学生舞弊、使用手机、睡觉、聊天等违纪现象,每发现一次扣监考人员2元。

十一、监考人员在本次期末考试监考工作中认真负责,监考中出色完成监考任务者,被评为优秀监考员,学校颁发优秀监考员证书,奖励100元。

十二、本次阅卷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进行阅卷。阅卷教师必须服从年级部长或教研组长的评卷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评卷工作任务。

十三、阅卷教师不得叫学生参与阅卷,发现一次扣20元。无故不参加阅卷者每次扣50元。

十四、不按时完成当日评卷任务,影响统分工作的扣20元,新评卷任务同样安排,安排后仍不完成者扣100元。

十五、考场巡视人员每场次至少巡查一次,如实登记《考场情况登记表》。

 

 

附:考场巡视人员

第一组:

组长  李世能

组员  张瑞良 周云耀     

第二组

组长  杨力新

组员  黄登斌  柏先红  周胜彩  陈德波

第三组

组长  周家付

组员      冯建华  何青云  黄幸胜

 

 

永州工贸学校教务科

20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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