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组通[2017] 号(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党员青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5-03 12:15:51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46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

 

 

 

永组通2017 

 

 

 

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党员、青年农民

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农科园)党委组织部,永州市农村党员、青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前一阶段,各地各单位根据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党员、青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摸底工作的通知》(永组通[2017]10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参训对象调查摸底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党员、青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参训学员安排

2017年共安排培训班20期,每期培训学员500人左右,每期培训时间为10天,各期学员在所安排的培训时间前一天下午报到,每期培训班的具体时间和参训学员名单见附件《2017年度全市农村党员、青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参训学员安排汇总表》。

二、培训地点

以永州工贸学校为载体,创建“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实践教研基地和永州市农村党员、青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基地和中心)。现代种植、现代养殖专业的学员原则上安排在永州工贸学校总校区(校址:道县寿雁镇寿清路106号)参加培训;农村电商专业的学员原则上安排在永州工贸学校城北校区参加培训(校址:道县富塘街道办事处富塘东路169号),具体每期每名学员的培训地点见附件《2017年度全市农村党员、青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参训学员安排汇总表》。

三、培训费用

1.每期每个学员培训费用2300元,其中伙食费800元,住宿费500元,培训费(含资料费)1000元。

2.根据《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要点〉〈2017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指导方案〉的通知》(永组发[2017]9号)文件精神,“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农科园)财政按每名党员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要求,农村党员、青年农民培训的伙食费、住宿费、培训费由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农科园)财政从“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从各地留存党费中列支。参训学员不需缴纳培训费用。

3.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农科园)党委组织部根据参训学员安排表分配的名额数量,于4月25日前,将第1—10期所需的培训费用,拨付到培训中心专用帐户;于8月20日前,将第11—20期所需的培训费用,拨付到培训中心专用帐户;各地也可一次性将1—20期所需的培训费用拨付到培训中心专用帐户。培训中心专用帐户:户名:永州市工业贸易中等专业学校培训中心专户。开户行:道县农商银行营江支行,帐号:9105 2300 0157 7908 5012,开户行行号:402565450158。联系人:永州工贸学校财务人员,黄海成,18974670171。

四、有关要求

1.全市农村党员、青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是今年全市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农科园)党委组织部要主动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将“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及时足额争取到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农村党员、青年农民“培训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3.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农科园)党委组织部要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5天,通知学员参训,并将参训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党员管理科和永州工贸学校。参训学员原则上不准请假、不准调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请于开班前4天报市委组织部党员管理科和永州工贸学校。

4.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农科园)党委组织部要做好参训学员报到、返程的组织协调工作,是否安排车辆统一接送,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5.永州工贸学校要根据《2017年度全市农村党员、青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参训学员安排汇总表》分配的学员名单进行分班,确定班主任带班,每个班次明确班委会成员,协助班主任做好培训日常管理工作。

6.永州工贸学校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教学全过程,安排好授课老师,认真组织实习实训以及实践活动,协调培训工作的相关事宜。加强学员管理,督促学员严格执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强化培训考核,重点考核学员的出勤、作业、课堂表现等,培训期满,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联系人:

市委组织部党代表联络办(党员管理科)主任,欧阳能上,

办公室8358281,手机18174610929

永州工贸学校党建办主任,何青云,18607463721

 

附件:2017年度全市农村党员、青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参训学员安排汇总表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

2017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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