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组发[2017]8号(2017年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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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组发〔2017〕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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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道县县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要点》《2017年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指导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省市驻道有关单位党组织,县直属机关工委,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
《2017年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和《2017年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指导方案》已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道县县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1日
2017年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要点
2017年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等会议精神,以“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建设为主线,以用好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为抓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服务功能,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构筑创新开放新高地、打造品质活力小康新道州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重点抓好以下10个方面工作:
1.切实抓好党建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机制,引导各级党委(党组)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县委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年终召开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对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县直有关党委履行基层党建责任情况进行考核测评。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联系点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情况的汇报,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分管部门(系统)党建工作会议。认真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工作,推进述职评议考核向机关、企业等领域拓展。县委组织部将继续实行分片包干联系指导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等领域党建工作,并从2017年开始,采取“每季度一督查、每半年一考核、年终结总账”方式,切实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核查,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责任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强化“党建导向”,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把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对基层党建年度考核总分排名前3位的,可作为优先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对排名后3位且得分在90分以下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当年不评先评优、不提拔调动;连续3年排名没有进入过前3位的,原则上不能提拔重用。同时,在平时核查时发现问题较多的乡镇(街道),核查组对乡镇(街道)一把手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提出免职建议。
2.切实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合并村、城郊村、软弱涣散村、选情复杂的村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组织把关,加强思想教育引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5月底前基本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确保提出好思路、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确保城乡基层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把换届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持续用力抓整顿转化、促升级提高。
3.切实抓好基层骨干和党员队伍建设。既要抓好乡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配备和管理,也要重视企业、学校、医院、社会组织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队伍的配备和管理。以农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发挥县级党校主渠道作用,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普遍轮训,做好村级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和培养使用工作。同时,继续推动农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2017年实现全县50个贫困村和37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派专职书记或第一书记全覆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建合格支部”为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四讲四有”、展现先锋形象,引导基层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主体作用。巩固拓展2016年基层党建七项重点任务成果,建立健全防止党员失联的长效机制、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通报和及时处理机制、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督促提醒机制,全面推行党支部工作纪实、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支部主题党日和党员活动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执行力卡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制度。创新农村党员冬春训方式,切实增强培训实效。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落实报酬待遇,重点抓好服务期满6年的大学生村官分流消化工作。加强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认真做好代表教育培训、视察调研、提案办理、联系党员群众等工作,开展党代表联系贫困户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推动省市县乡四级党代表每人至少联系帮扶一户贫困户,充分发挥党代表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发展党员,加大在农民工、高知识群体和少数民族群众中发展党员力度,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落实《入党志愿书》编号管理制度,抓好国企劳务派遣工、流动人才、农民工党员教育管理,加大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力度,开展”关爱老党员,增强荣誉感”光明康复行动,2017-2021年,每年为50—100例符合条件的老党员,实施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让老党员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爱,增强老党员的荣誉感、归宿感。抓好全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落实,办好党员教育专题培训班,提高农民大学生培养质量。丰富网上党员教育资源,建成一批高质量的党性教育基地网上展馆、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和师资库。
4.切实抓好基本阵地建设。重点建设好四个阵地和平台。建好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六个统一标准”的要求,从规划、功能、管理等方面认真进行谋划,加快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2017年,全县60%的乡镇、村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要达标,两年内要实现全覆盖。坚持抓乡促村,扎实推进乡镇小食堂、小澡堂、小厕所、小图书室、小文体室、小套房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乡镇党建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建好“党务通”信息管理平台。依托“智慧永州”综合应用平台和数据库,高标准建成全县“党务通”信息管理平台,集信息、管理、服务为一体,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建好园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按照“三区一校七室”的要求,园区至少要建设1个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好实用技术培训中心。以永州工贸中等专业学校为平台,建设好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实践教研基地和永州市委农村党员、青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好农村党员、青年农民致富带头人。
5.切实抓好基本保障落实。2017年,乡镇(街道)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达到3-4万元;村运转保障经费提高到不低于12万元,县城社区、乡镇居委会运转保障经费分别不低于15万、8万;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上一年度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2倍确定,统筹提高其他村干部的基本报酬和离任村主干的生活困难补助;严格落实社区岗位编制和工作人员基本报酬不低于上年度在岗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要求;县城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不低于10万元;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每村不低于1万元;县财政按每名党员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每个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运行维护经费不低于2000元。
6.切实抓好基层治理机制落实。探索推行以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基层“五化”治理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落实岗位承诺、村干部值班和周例会、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党员管理积分、“四议两公开”等五项制度为内容的“135”治理模式,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推进城乡党建网格化管理,以网格为基本单元,出台党建网格化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科学设置党组织,做到党组织设在网格上,党员服务在网格中,推动组织下沉、力量下沉、服务下沉。全县社区、村要实现网格党组织全覆盖,逐步实现乡镇(街道)三分之二的干部下沉到村(社区)办公。理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持续扩大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逐步形成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体系。同时,注重从基础工作抓起,从规范资料台账抓起,制定出版《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手册》《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手册》等,通过标准化建设来全面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7.切实抓好抓党建促扶贫攻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精神,加大驻村帮扶工作力度,开展第一书记履职情况综合评估和履职不力召回工作。以村(社区)为重点,持续用力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突出整治“村霸”“蝇贪”等问题,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健全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探索建立“党建+信访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创建“无上访乡镇”“无上访村”。认真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行动,严惩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鼓励引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投身脱贫攻坚行动。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实现基层党建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抓好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和办点指导,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基本投入、抓驻村帮扶、抓产业发展等,确保全县5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并村后)的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8.切实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督促各乡镇(街道)全面清理盘底村(社区)集体“三资”情况、科学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抓好帮扶指导和考核验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结合精准扶贫和办基层党建联系点,帮助联系村发展集体经济。2017年底,全县新增村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村10个,着力培养一批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要建立全县集体经济空壳村台账和制定全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年度计划,并落实具体措施。
9.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城市基层党的建设,推动城区、街道、社区三级党组织分层次与驻区单位、新兴领域党组织建立共建机制,着力构建“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办、服务联动、资源联享”的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适时召开全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健全街道“大工委制”和社区“兼职委员制”,建立驻区单位服务资源和群众服务需求“两个清单”,推动工作力量向社区下沉、管理服务资源向社区下放、在职党员向社区报到,强化社区党组织服务功能。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适时召开全县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县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认真抓好国企党建工作30项重点任务的督查落实。加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深化“机关联基层、党员联群众”工作,严肃机关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着力解决“灯下黑”和“两张皮”的问题。理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动全县“两新”党建机构人员“双到位”,督促配齐专职副书记和专职工作人员。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教育培训,适时对“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两新”党建专职骨干和出资人(负责人)开展全面轮训。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适时召开全县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座谈会,重点强化农村中小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抓好医院和其他事业单位基层党建工作。
10.切实抓好2016年度基层党建问题整改。对照去年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核查组反馈的问题清单以及县(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上李晖书记点评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责任和时限要求,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由点到面抓好面上类似问题的整改。
2017年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指导方案
为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将“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建设的各项要求落细落小落实,根据全市县(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的安排部署,结合道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指导方案。
一、考核对象
22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属机关工委,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各县直单位党组织和省市驻道有关单位党组织。
二、考核指导内容
主要考核指导履行党建责任、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管理、党建机制落实和基层基础保障等方面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1.考核采取部领导(副科级干部)带队,不下通知、不打招呼、不用陪同,直奔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每季度考核一次,每次核查至少随机抽查每个乡镇(街道)2个村(社区)、1所农村中小学校、1所乡镇卫生院;同时还随机抽查2个县直单位,1个非公企业、1个社会组织,1所城区医院、1所城区学校等。其中村、社区原则上从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台账中随机抽取。
2.每次部领导带队考核的单位不同,交叉进行。
3.每次考核按照“自查、整改、核查”三个步骤进行,具体办法是:第一步,单位自查,即各考核单位认真对照《2017年道县基层党建考核指导要点》逐条进行自查,自查结果为已完成、阶段性完成(全年性任务)、未完成三个方面,并分别逐村逐单位(含本级)列出清单于每季末月10日上报县委组织部(党建室);第二步,限期整改,即各考核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对未完成的要点和任务明确整改办法和整改期限(原则上为10天),并在整改期限内按要求整改到位;第三步,核查挤水分,即县委核查组根据各单位自查和整改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挤水分,并将核实情况汇总和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报送县委组织部(党建室)登记汇总。
四、考核结果运用
1.基层党建考核减分加分之和即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各县直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调查核实的最后分数,减分最多的为最后名次。
2.加分项目。为县以上提供经验或现场的,每次加1分。所在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措施到位,效果明显,有重大创新成果、典型经验被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正式发文推介、表彰奖励、召开现场会、大会介绍经验等与基层党建有关的,可以视情形加分。被中央和中组部表彰推介的,每次加5分;被省委和其他中央部委表彰推介的,每次加3分;被省委组织部和其他省厅表彰推介的,每次加2分;被市委和市委组织部表彰推介的,每次加1分;被县委和县委组织部表彰推介的,每次加0.5分;在上级认定的中央和省市县媒体上发表党建经验文章的,每篇次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
3.减分项目。基层党建工作在市里平时调查核实中被扣分的,按3倍扣相应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直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调查核实得分;对上一年度党建述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按2倍扣分;基层党建工作受到中央和省、市委、县委通报批评的,分别减5分、4分、3分、2分;重点工作任务、督办件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的,每出现一件(次)减1分;对单位自查结果为已完成,但经核查实属未完成的,每出现一件(次)减2分(错报扣1分,未完成扣1分);对各单位整改后仍没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每件(次)扣1分,并责令继续限期整改,若仍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则双倍扣分,以此类推;对自查情况水分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核查,对问题突出的,要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并实行党建考核预否决;领导班子成员或党员干部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每发生一起减1分。
4.各考核组根据考核工作中掌握的问题情况,及时约谈党组织书记,限期整改,并作为平时工作考核得分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指导分组安排
考核工作采取交叉的方式进行。考核组由部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联系乡镇、县直单位的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具体安排以组织部分片包干文件为准)。
六、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指导。部领导要深入所考核指导单位开展调查研究,适时听取所考核指导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指导和帮助考核指导单位理清党建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措施、进度时间表及具体责任人,并督促考核指导单位抓好工作落实。要及时了解掌握他们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协调解决基层党建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从制度层面进行整改和完善。
2.坚持问题导向。各考核组要列出所考核指导单位的问题清单,问题要具体到事到人。每次考核工作完成后,各考核组要向县委组织部(党建室)提交所考核指导单位的问题清单、扣分清单(签名)和综合评价意见。
3.严格遵守规定。各考核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市委、县委十条规定,坚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接受任何礼品。考核组成员在考核过程中的交通和有关实际支出费用由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
附件:2017年道县基层党建考核指导要点
附件
2017年道县基层党建考核指导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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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考核内容 |
考核指导要点 |
责任单位 |
落实情况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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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本 级
县 本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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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
(1)县委常委会是否研究基层党建工作思路; (2)县委书记是否主持研究2016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问题整改; (3)年内书记批示或现场解决基层党建全局性或普遍性问题不少于4个。 |
县委办 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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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习贯彻上级基层党建工作重要会议及文件情况 |
(1)县委常委会是否召开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全市县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精神; (2)县委常委会是否研究加强农村党建、城市基层党建、社区党建、“两新”党建、国有企业党建、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具体措施; (3)是否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村党组织书记管理暂行办法》《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4)是否贯彻落实《关于对全市基层党建重点问题进行分解交的通知》《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执行力建设的意见》《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5)是否专题学习传达全国、全省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推进30项重点任务落实; (6)是否探索推行以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基层“五化”治理机制。 |
县“四大家” 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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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联系点 情况 |
(1)是否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联系点并按要求到联系点指导工作; (2)是否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制度,并建立台账、抓好落实。 |
县“四大家”其他各县级领导所在单位 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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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情况 |
(1)2016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在2017年1月底前是否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17年3月底前是否完成; (2)县委是否组织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九大精神; (3)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到所在党支部或联系点讲党课;是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4)是否全面推行党支部工作纪实、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支部主题党日和党员活动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 |
县“四大家” 其他各县级领导所在单位 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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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及结果运用情况 |
(1)是否开展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2)是否制定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运用有关规定并执行落实; (3)全年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不少于4次。 |
县委办 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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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情况 |
(1)是否按照规定组织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或换届程序和要求是否符合规定(其中包括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是否存在因组织不力造成基层党组织换届出现严重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 (2)是否违反规定和程序选任村、社区干部,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是否存在基层党组织书记出缺时间半年以上,应当增补而没有及时增补的情况。 |
县委组织部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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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基层骨干队伍 建设情况 |
(1)是否组织开展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是否落实农村党员和青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 (2)专职书记或第一书记选派是否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第一书记每月住村时间是否少于l5天; (3)是否开展党内关怀活动,是否开展老党员光明康复行动; (4)是否按规定落实大学生村官基本待遇保障、2017年新选派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是否住村工作、“老村官”分流计划是否落实。 |
县委组织部 县扶贫办 县残联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县委基层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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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加大对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力度情况 |
(1)对违纪党员和基层干部是否进行及时查处; (2)村、社区干部中是否有违纪违规被上级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3)是否认真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行动。 |
县纪委 县委基层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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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加强党建工作队伍 建设情况 |
(1)县委组织部具体从事基层党建人数是否达到部机关在岗人数1/3(部领导、工勤人员和借用人员不纳入统计); (2)是否按要求成立“两新”工委;办公室是否实体化开展工作。 |
县委办 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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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基层组织运转保障 情况 |
(1)2017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是否达到村均12万元,2017年是否按财政预算安排进度下拨经费; (2)2017年社区运转经费是否达标(县城城区社区l5万)、2017年是否按财政预算安排进度下拨经费; (3)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社区惠民项目资金(县城社区不低于10万元)是否纳入财政预算并按进度下拨; (4)党员教育是否按每名党员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每个远程教育站点运行维护经费是否低于2000元。 (5)是否按要求落实党代表工作经费。 |
县委组织部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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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情况 |
(1)是否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年度发展计划,年度计划是否落实; (2)是否建立集体经济空壳村台账。 |
县农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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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规范党员管理服务 |
(1)是否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 (2)是否开展党员冬春训; (3)是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4)是否开展党员执行力卡管理; (5)是否按比例足额上交党费。 (6)是否订阅关注了“永组在线”,随机抽查10名党员。 |
县委组织部 各单位 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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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发挥党代表作用 |
(1)是否按要求开展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工作; (2)是否加强党代表日常管理和服务,完善党代表联络机构,推动党代表进工作室联系党员和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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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街 道
乡 镇
街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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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部署和督查考核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
(1)党(工)委会议是否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和2016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问题整改; (2)是否落实乡镇干部包村(社区)制度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3)是否开展村(社区)党组织目标管理考核和分类定级; (4)是否开展“双述双评”、对不称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否进行及时调整; (5)是否建立完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台账和整顿工作方案; (6)是否认真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行动。 |
各乡镇
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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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情况 |
(1)是否建立党员档案室; (2)抽查5名新发展党员档案资料,是否存在资料不健全、程序不规范情况; (3)是否开展党员冬春训; (4)是否按要求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5)是否开展党员执行力卡管理。 (6)是否建立党代表联络机构,推动党代表进工作室联系党员和群众,全面推行党代会年会制; (7)是否按要求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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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开展村(社区)换届工作情况 |
(1)是否在省市规定时间内完成换届,或按照规定组织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或换届程序和要求是否符合规定(其中包括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是否存在因组织不力造成基层党组织换届出现严重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 (2)是否有违反规定和程序选任村、社区干部,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基层党组织书记出缺时间半年以上,是否及时增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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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乡镇(街道)党支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情况 |
(1)是否按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是否按要求完成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任务; (3)党支部书记是否讲党课; (4)是否订阅关注了“永组在线”,随机抽查10名党员; (5)是否全面推行党支部工作纪实、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支部主题党日和党员活动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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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加强党建工作队伍 建设情况 |
(1)是否设立党建工作站; (2)是否配备抓党建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是否专职专岗,专职组织干事是否不少于2名。 |
各乡镇
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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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六小一中心”建设 情况 |
(1)是否建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是否完善; (2)乡镇“小套房”是否能满足需要(小套房是否有卫生间、干部职工住房是否达到每人一间); (3)是否按规定完成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任务; (4)乡镇(街道)党建工作站建设是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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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社 区
村
社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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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规范村(社区) 党组织设置情况 |
(1)是否按要求设立党总支(党委)、党支部和党小组;党组织设置是否与城乡网格化建设相结合; (2)合并村是否按要求完成党组织换届任务。 |
各乡镇
各街道
各村
各社区
各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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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村(社区)“两委” 班子建设情况 |
(1)班子是否按要求配齐; (2)村干部是否存在长期外出缺岗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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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情况 |
(1)是否制定整顿工作方案; (2)是否派驻专职书记或第一书记; (3)询问村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是否能针对存在主要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4) 软弱涣散的突出问题是否基本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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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 |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是否落实; (2)是否按要求完成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任务; (3)是否全面推行党支部工作纪实、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支部主题党日和党员活动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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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情况 |
(1)是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2)是否落实党员量化积分管理; (3)是否按要求召开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4)是否实行党员执行力卡管理; (5)是否按要求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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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村(社区)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情况 |
(1)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否按规定建立并实际运行; (2)是否落实村干部值班坐班、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 (3)是否设立固定村(居)务财务公开栏并按时公开;是否落实村级“零招待”要求; (4)是否开展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并有服务的台账和记录; (5)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是否规范。 |
各乡镇
各街道
各村
各社区
各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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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村(社区)服务阵地建设管理情况 |
(1)是否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不能租借),场所是否闲置、出租或脏乱差; (2)是否有农村远教设备,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3)是否有社区办公服务场所(不能租借);面积是否低于600平方米;是否落实“五统一”要求和一站式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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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落实情况 |
(1)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是否达到2016年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以上并按月(季)发放; (2)社区党组织书记报酬是否达到2016年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并按月(季)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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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园区) |
28.集中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情况 |
(1)有党员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要实现党组织全覆盖;没有党员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要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派党建指导员); (2)是否按要求建立了真实准确的党组织和党员工作台账; (3)实地或者电话抽查的方式随机抽查5-8个党组织,了解是否与台账一致; |
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党工委
县工业园
县工商联
县民政局 各乡镇 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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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党建机构及人员 配备情况 |
(1)园区是否建立企业党委(综合党委); (2)园区企业党委(综合党委)是否配备专职副书记和专职工作人员(3-5名),是否开展实体化运行扣1分; (3)是否设立了行业党委(综合党委),理顺隶属关系,形成工作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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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党建服务保障情况 |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是否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省级以上园区是否建立党群服务中心; (3)对新组建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否安排工作启动经费; (4)是否探索建立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岗位津贴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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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办点示范情况 |
是否分类办示范点:①按组织组建情况:单独组建(2个)、联合组建(1个)、工作覆盖(1个);②按类别:非公企业(2个)、社会组织(2个);③按党员人数:党员20人以上(1个)、党员10—20人(2个)、党员10人以下(1个)。三类可以交叉,但总数不能少于8个。 |
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党工委
县工业园
县工商联
县民政局
各乡镇
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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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作用发挥情况 |
(1)是否结合企业和社会组织实际开展了主题活动; (2)是否设置了党员示范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是否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纳入本级表彰。 (4)是否订阅关注了“永组在线”,随机抽查10名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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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落实基本制度情况 |
(1)党组织班子是否配齐; (2)是否按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3)党组织是否按期换届; (4)党员是否按要求足额交纳党费的; (5)是否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 (6)是否按要求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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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 机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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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单位党组(党委)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情况 |
党组(党委)会议是否专题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 |
县直属 机关工委
各县直单位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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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 |
(1)机关党组(党委)是否组织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九大精神等; (2)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是否落实; (3)是否完成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任务; (4)是否全面推行党支部工作纪实、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支部主题党日和党员活动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 (5)是否订阅关注了“永组在线”,随机抽查10名党员,不足10名按实际人数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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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落实基本制度情况 |
(1)是否按要求开好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2)机关党委和基层党支部是否按期换届; (3)是否按要求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4)是否开展党员执行力卡管理。 |
县直属 机关工委
各县直单位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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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情况 |
(1)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到驻点村调研指导工作; (2)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是否按要求驻村; (3)单位党员干部是否按要求开展与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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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学校卫生院 |
38.规范党组织设置情况 |
(1)是否按要求设立党组织; (2)党组织班子是否配齐。 |
县直属 机关工委
县科经委
县教育局
县卫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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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 |
(1)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是否落实; (2)是否按要求完成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任务; (3)是否全面推行党支部工作纪实、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支部主题党日和党员活动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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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落实基本制度情况 |
(1)单位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是否按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2)单位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是否按期换届; (3)党员是否按要求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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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 |
41.落实基础性工作 情况 |
(1)是否按时上报基层党建台账、材料; (2)上报台账、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
各单位 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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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道县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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