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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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05-03
永州工贸学校实训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下发的《职业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职业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的归档项目和内容
(一)仪器设备档案
1、申购报告、计划、论证报告、领导批复等;
2、购置单价五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及从申购到仪器设备投入正常运行期间的全部档案资料;
3、订货合同;
4、进口设备过程中有关的技术商务文件;
5、开箱记录、装箱单;
6、安装调试记录和双方签字移交文件、保修单等;
7、验收报告及文件材料;
8、仪器设备说明书及全套随机文件材料;
9、索赔来往函件及结果文件;
10、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如:使用、检修、故障事故处理记录等;
11、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申请报告及领导批复。
(二)教学实验室档案
1、实验实训室基本情况材料,如:建室时间及批准文件、人员情况、设备情况、实验实训室用房情况等;
2、实验实训教学文件,如: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实验实训教材及指导书、实验实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方案等;
3、实验实训教学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如:教师备课笔记(含试讲试做报告),实验实训记录或实验实训教学日志、学生实验实训报告、实验实训考核成绩单及实验实训项目开出情况等;
4、实验实训室发展规划及实验实训室有关活动的材料;
5、实验实训室培养人才情况及获奖情况;
6、实验实训室专职人员工作日志及年终考核材料;
7、实验实训室评估的全套材料;
8、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材料。
(三)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档案
1、上级下发的关于放射性工作的各种管理文件及规定;
2、放射性工作的审批报告及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各种许可证、合格证、上岗工作证等;
3、申购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及调入、调出、废源送贮的报告、批复、处理情况材料;
4、新建、扩建、改建放射性工作场所的审批、设计及验收材料;
5、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工作的检查和事故处理材料;
6、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的个人健康检查材料。
(四)上报文件档案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数据盘;
2、教学科研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单价人民币壹万元以上)的年使用情况数据盘;
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及软盘;
4、实验实训室任务及人员情况表及软盘;
5、学校校实验实训室基本情况数据盘;
6、学校实验实训项目数据盘;
7、学校专职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数据盘。
上述上报数据文件,打印出报表归档。
二、归档办法
1、单价壹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全套档案材料,由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在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交部门档案室归档。实验实训室需应用时,到档案室办理借阅手续。
2、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的各种数据材料,由实训中心收集整理后,送交实训中心档案室存档。
3、单价壹万元以下教学仪器设备的材料及实验实训室管理方面的基本信息,由实验实训室负责人收集和保管。
三、时间要求
1、实验实训室管理基本信息(如:实验实训室基本情况、实验实训室任务情况、实验实训项目情况、实验实训室人员情况、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年使用情况等)必须在12月底前送交科技科。
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材料,在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及时送交部门档案室。
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情况及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的汇总材料,必须在1月底前完成,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数据文件。
永州工贸学校
2016年1月10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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