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工贸学校技能竞赛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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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5-03

永州工贸学校专业技能抽考、技能大赛、创业规划大赛文明风采竞赛奖罚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进一步发挥我校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以及湖南省卓越中等职业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改革,强化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推进各项竞赛和科研创新活动规范化、制度化,调动广大师生参加技能训练的积极性,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专业技能抽考

1、课余时间辅导课时津贴标准

参与辅导的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辅导方案进行专业培训,由科技科负责登记和考勤,永州市技能抽查以班为单位,湖南省专业技能抽查以模块或班级为单位,每个模块或每个班级为400元,在大休或节假日辅导,每天辅导课时按6节课核算,按20元每节补助

2、省级专业技能抽考奖励办法

1)以校区计算,抽考考试合格率达100%的项目,奖励相应教师2000元,合格率为〔95%100%)的项目,奖励相应教师1000元,合格率为〔85%95%)的项目,奖励相应教师200元。优秀率达60%及以上的项目奖励相应教师800元,优秀率为80%及以上的项目项目奖励相应教师800元,优秀率为〔40%80%)的项目奖励相应教师600元,优秀率为〔30%-40%)的项目奖励相应教师200元。

2)省级抽查班级学生合格率为95%及以上的,单独奖励该班班主任600元。

3、市级专业技能抽考奖励办法

1)以校区计算,抽考考试合格率达100%的项目,奖励相应教师600元。优秀率达80%以上的项目奖励相应教师600元,优秀率为〔70%-80%)的项目奖励相应教师400元优秀率为〔50%-70%)的项目奖励相应教师200元。

2)市级抽查班级学生合格率为100%的,单独奖励该班班主任200元。

4、省、市专业技能抽考处罚办法

1)合格率低于全市平均值的项目,罚相应教师300元,罚班主任100元。

2)市级抽考合格率低于95%或省级抽考合格率低于80%,罚相应教师200元,班主任罚100元。

5、抽考学生奖励办法

学生在抽考中成绩达85分以上的,学校颁发“永州工贸学校技能标兵”荣誉证书,市级抽考奖励60元,省级抽考奖励200元。

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创业规划大赛

(一)课余时间辅导补助标准

直接参与辅导的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课余时间辅导方案进行专业培训,由科技科负责登记和考勤,按每个项目每月400元补助,获市一等奖、省三等奖及以上的每个项目每月800元补助,直接出线参加省赛的项目每月400元补助。在大休或节假日辅导,每天辅导课时按6节课核算,按20元每节补助。

(二)学校选拔赛奖励办法

1、学生及辅导老师奖

一等奖:奖励学生每项60, 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150元。

二等奖:奖励学生每项40, 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100元。

三等奖:奖励学生每项20, 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60元。

2、教师职业技能大赛或教学比武奖

一等奖:奖励每人300元。

二等奖:奖励每人200元。

三等奖:奖励每人60元。

(三)永州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创业规划大赛奖励办法

1、学生及辅导老师奖

一等奖:奖励学生每项300, 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1000元。

二等奖:奖励学生每项100, 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400元。

三等奖:奖励学生每项60, 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100元。

2、教师职业技能大赛(含教学信息化大赛、微课制作等技能大赛)

一等奖:奖励每人800元。

二等奖:奖励每人400元。

三等奖:奖励每人200元。

(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创业规划大赛奖励办法

1、学生及辅导老师奖

一等奖:奖励学生每项2000,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10000元。

二等奖:奖励学生每项1000,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6000元。

三等奖:奖励学生每项600,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2000元。

2、教师职业技能大赛奖(含教学信息化大赛、微课制作等技能大赛)

一等奖:奖励教师个人6000元。

二等奖:奖励教师个人3000元。

三等奖:奖励教师个人1000元。

(五)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和创业规划大赛奖励办法

1、学生及辅导老师奖

一等奖:奖励学生每项10000,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30000元。

二等奖:奖励学生每项6000,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20000元。

三等奖:奖励学生每项3000,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10000元。

2、教师职业技能大赛奖(含教学信息化大赛、微课制作等技能大赛)

一等奖:奖励每人20000元。

二等奖:奖励每人10000元。

三等奖:奖励每人5000元。

(六)说明

1、多名指导老师指导同一名学生获奖时,按单项奖金分配给相关老师。

2、指导老师指导多名学生获奖时,除奖励最高获奖名次奖金外,其余的获奖名次奖金减半(都获得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时,奖金不减半)。

3、团体赛每增加一名学生,指导老师奖金增加一半,最多奖金为同等级个人单项奖的两倍。

4、团体赛学生奖金每人均按单项奖奖金发放。

5、学生获市一等奖的项目,单独奖励该生所在班级班主任200元,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单独奖励该生所在班级班主任400元,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单独励该生所在班级班主任800元。

6、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或教师个人技能大赛获省二等奖及以上的老师(无严重违纪现象),当年学校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级,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或教师个人技能大赛获省一等奖及以上的老师(无严重违纪现象),当年推荐为“县优秀教师”。(推荐名额最多为总指标的50%,若获奖人数超过总指标数一半时,则择优推荐,未推荐的指导老师可享受同等待遇。)

三、职业院校学生文明风采大赛(含学生职业生涯演讲比赛,国家省、市、县体育竞技赛)

(一)学校文明风采大赛

一等奖:奖励学生每项60, 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150元。

二等奖:奖励学生每项40, 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100元。

三等奖:奖励学生每项20, 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60元。

(二)县级文明风采大赛

一等奖:奖励学生每项150, 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400元。

二等奖:奖励学生每项80, 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200元。

三等奖:奖励学生每项50, 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100元。

(三)永州市职业院校学生文明风采大赛

一等奖:奖励学生每项200, 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600元。

二等奖:奖励学生每项100, 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300元。

三等奖:奖励学生每项60, 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100元。

(四)湖南省职业院校学生文明风采大赛

一等奖:奖励学生每项800,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6000元。

二等奖:奖励学生每项500,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1000元。

三等奖:奖励学生每项300,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600元。

(五)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文明风采大赛

一等奖:奖励学生每项3000,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10000元。

二等奖:奖励学生每项1000,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5000元。

三等奖:奖励学生每项600,每个项目奖励辅导教师2000元。

(六)说明

1、多名指导老师指导同一名学生获奖时,按单项奖金分配给相关老师。

2、指导老师指导多名学生获奖时,除奖励最高获奖名次奖金外,其余的获奖名次奖金减半(都获得县一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时,奖金不减半)。

3、团体赛学生奖金每人均按单项奖奖金核算;团体赛每增加一名学生,指导老师奖金增加一半,最多奖金为同等级个人单项奖的两倍。

4、学生获市一等奖的项目,单独奖励该生所在班级班主任100元,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单独奖励该生所在班级班主任200元,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单独励该生所在班级班主任600元。

5、指导学生获省一等奖及以上的老师(无严重违纪现象),当年学校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级,指导学生获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老师(无严重违纪现象),当年推荐为“县优秀教师”。 (推荐名额最多为总指标的50%,若获奖人数超过总指标数一半时,则择优推荐,未推荐的指导老师可享受同等待遇。)

6、体育竞赛第一名相当一等奖,第二名和第三名相当二等奖,其它获奖名次相当三等奖。篮球、排球团体赛最多奖金为同等级个人单项奖的叁倍。

四、本方案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永州工贸学校

 2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