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工贸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_卓越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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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工贸学校文件
永工校发〔20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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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州工贸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2015-2018)》的通知
各科室、教研室、年级部: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湖南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14]18号)和《湖南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湘教发[2014]50号)、《湖南省卓越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基本要求》、《永州市卓越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等文件精神,实施“科教兴校,人才强校”的战略决策,制定了《湖南省永州工贸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工贸学校
2015年5月20日
永州工贸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015-2018年)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湖南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14]18号)和《湖南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湘教发[2014]50号)、《湖南省卓越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基本要求》、《永州市卓越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等文件精神,实施“科教兴校,人才强校”的战略决策,特制定《湖南省永州工贸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紧紧抓住我县撤县设市重大机遇,围绕永州承接产业转移主阵地建设,按照构建湖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总体要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改革教师管理办法,形成与现代职业教育管理相适应的教师管理制度。创新教师成长和激励机制,以“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加强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形成“数量足够、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重点建设特色专业群,整体推进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形成“名师领衔、骨干支撑、具有国际视野”的专业教学团队,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二、现有基础
学校现有教职工343人(含兼职教师37人),其中有高级职称教师86名;专任教师279人,专任教师中本科学历达95.5%,获硕士学位的有23人;有专业课教师196人,其中双师型教师90.3%,高级技师14人,技师46人;有省、市级专业带头人24名,国家级职业技能考评员35名;教师科研成果显著,获国家级发明专利1项,省级教育科研课题1项,省级科研课题5项,市级科研课题7项;教师编写或参与编写发行的中职教材9本、校本教材56本;校办企业产品有国家注册商标3种。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名师引领、骨干支撑、师德高尚和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师团队。至2018年,专任教师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职教师资格,其中45岁以下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1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兼职教师占专业课的比例为15%-30%。
(二)具体目标
1.培养省级教学名师、大师5名;
2.培养核心专业带头人4名;
3.培养群内专业带头人12名;
4.培养校企双专业带头人9名;
5.培养校级以上骨干教师38人以上。
6.新增高级技师或非教师系列高级职称12人,省级技能有影响教师3~5人。
7.每年选拔6~10教师报考硕士研究生。
8.形成优秀教师团队8~10个。
9.每个重点建设专业群组建1个 “名师工作室”,3名以上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双师素质的专业带头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双师素质的骨干教师达50%以上。其他专业群有2名以上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双师素质的专业带头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双师素质的骨干教师达40%以上。
10.实习指导教师和兼职专业教师全部具备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4.搭建舞台,提供平台。明确培养对象的责任与任务,积极创设有利于优秀教师成长的环境与平台,为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第一,根据需要优先选送培养对象出国培训,参加国家、省、市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培训,在培养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各级各类培训。第二,根据需要有计划地派到高校、教研机构、合作企业等进修或培训,并应有所得有所获,在自身岗位上发挥作用。第三,开展定期讨论或专题培训,师徒结对,开研究课、示范课,优先参加各类优秀课评比等活动,使培养对象发挥作用,并展示自身的风采、特长。第四,下车间、下企业进行实践锻炼,提高培养对象的实际动手能力和产学研能力。
5.加强建设,形成团队。学校内涵建设、提高质量,关键是形成一批以优秀教师为核心的教师团队。学校要以重点建设专业群为核心整体推进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建立名师工作室,加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开展技能竞赛、创新大赛的探索研究,主持课题研究、课程改革,参与产品研发改造,探索理实一体、产学研结合的新路子。同时,加强教研组建设,强化教研组的教研功能,充分发挥其教学基层组织的功能作用。
6.政策激励,创新机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坚持岗位聘任,以岗定薪,按劳、绩定酬,分配政策向优秀教师倾斜。第一,岗位聘任、干部选拔,优秀教师优先考虑。第二,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为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成立“教师专门工作室”,并配套一定的专用经费。第三,对积极投身课程改革,积极实施理实一体、项目课程教学,并能编写出有关学习材料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每学年进行一次评比。第四,确定为优秀老师培养对象的人员,出国培训、各级骨干教师培训、其他各类培训优先安排。第五,出台专业教师定期下车间、下企业申报制度,明确要求,专业教师上每年至少要带着课题、项目下车间、企业一个月,完成后进行展示,以此作为考核评优的前提条件。第六,依托教师专门工作室,着力培养一批动手能力强,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骨干教师。
五、经费保障
学校每年拿出公用经费的10%用于教师的培养、培训、奖励,做到专款专用。
六、奖励办法
1.被评为下列各级各类优秀教师、优秀教师团队的,给予培养目标达成奖。
①成为省级以上名师奖励8000元。
②被评为湖南省特级教师奖励5000元。
③成为湖南省专业带头人奖励3000元。
④被评为永州市专业带头人奖励2000元。
⑤被评为永州市骨干教师奖励1500元。
⑥被评为校级专业带头人奖励1500元。
⑦被评为校级骨干、骨干双师型教师奖励1000元。
⑧被评为学校教学能手奖励800元。
2.对技能有专长的教师,取得相应的行业资格证书,如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技师、评估师、考评员、产学研骨干等,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①获得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一次性奖励1500元。
②获得技师、评估师、考评员等一次性奖励800元。
③对学校发展有特殊贡献者,或产学研有成果并产生经济效益者,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定)。
3.学校根据需要每年选拔6~10 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报考者应专业对口,原则上在本校任教三年以上(含三年),不满三年而特别优秀者可破格推荐报考,确定推荐报考硕士研究生者,给予一定时间用于复习考试,考取研究生后,与道县教育局、学校签订协议书,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者,学校一次性奖励学费的50%。
4.教师在课题研究、课程开发、精品课程建设中取得成绩者,根据学校课题研究、课程建设的相关条例奖励。
5.教师在各类技能竞赛、创新大赛中获奖,根据学校技能竞赛、创新大赛相关条例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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